设计新媒体-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创意商品设计大赛

设计新媒体-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创意商品设计大赛

为加快推动鄂托克前旗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进文化创意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挖掘更多彰显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特色、具有较高品味、市场接受度高的作品,为鄂托克前旗走好以“红色文化传承区”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做出积极贡献,特举办“2023年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创意商品设计大赛”。

一、大赛主题

文化赋能 旅游富民 奋进鄂前旗

二、大赛时间

2023年2月-2023年5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鄂托克前旗文化和旅游局

四、大赛内容

本次大赛以鄂托克前旗红色文化、非遗文化、标志建筑、旅游景点等资源为创作元素,集中展示鄂托克前旗厚重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旅游资源,推动鄂托克前旗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征集内容:充分挖掘地方资源特色,突出创新发展要求,设计能够代表鄂托克前旗的文创产品,同时把文化旅游产业和游客的文化旅游消费活动深度融合。

鄂前旗情系列:以鄂前旗非遗手工艺衍生产品,能代表鄂前旗地方特色及传承的精美工艺产品及承载鄂前旗文化与情怀的旅游商品;

鄂前旗红系列:以鄂前旗红色文化为题材,开发设计精美的红色旅游商品;

鄂前旗创系列:以鄂前旗印象、地方特色为创意来源的文创旅游商品。

奖项设置:金奖1个:奖金20000元;银奖3个:奖金10000元;铜奖6个:奖金5000元;所有奖金均为税前,由获奖者本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税金。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具有原创性,无知识产权纠纷。作品内容和形式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背社会道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作品需以图文并茂的文本形式提交。

3.文件命名方式为:征集类别+姓名+单位(学校)+作品名称。

4.作品中不得出现单位(学校)签名及水印等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若有多件不同作品或多个系列作品,请以“作品名称”为单位进行投稿,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能超过5件(或5个系列)。

五、赛程安排

(一)大赛启动(2023年2月10日)

2月10日发布公告,通过媒体、网络直播和新媒体发布大赛征集公告,扩大宣传影响。

(二)作品征集( 2023年2月至3月)

参赛者于3月30日前完成作品上传提交,同时组委会组织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收集整理。

(三)作品评选( 2023年4月)。征集活动结束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文化性、原创性、艺术性、实用性、市场性等方面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所有奖别参赛作品将由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对参赛作品进按一定比例评出入围作品,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最终对获奖作品名单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公示。

六、征集对象

1.凡从事或热爱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的规划师、设计师、规划设计机构、院校学生、设计爱好者等,均可报名参赛。

2.所有参赛者应提交身份证等官方证明文件,所有作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参赛者应能够提交工商注册登记文件等官方证明文件,以充分、准确地证明其身份。

3.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组织或个人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七、参赛方式

参赛者将电子版参赛作品请于2023年3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实物作品请于2023年3月30日之前报送到指定地点,超期作品将不予评选。

报送地址:

鄂前旗文化和旅游局(巴音家园东门)

报送邮箱:15947720989@163.com

联 系 人:

张  茹 13604772339

刘星辰 15947720989

八、权益声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此处的参赛者包括作者或设计者),组委会视为其已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且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如有违反此项声明,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2.所有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主办单位享有对方案进行推介、展示、产业转化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

3.除主办单位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量产销售等活动,否则,主办单位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参赛的作品模型邮寄的物流费用由参赛者个人承担,主办单位不予寄回。

5.如因违反上述权属而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 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且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九、参赛条例

1.组委会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参赛申请的权利。

2.为保证作品质量,组委会保留对部分奖项空缺的权利。

3.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最后评审发布结果为准。

4.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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